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宣历八年,五月初一,春光渐褪,夏花锦绣。
朝阳被院子里的那颗老榕树茂密的叶子切成了一片一片,轻飘飘落在了地上,也有那么几片透过窗棂洒在了傅小官的脸上。
那是一张白皙清秀略带稚嫩的脸,只是那双眼睛看着窗外疯开的野花,凝眉间视线仿佛有几分重量,便见某一簇野花微微的弯了弯腰。
这是重生了——傅小官醒来两天,整合了这个身体原本的记忆,哪怕他觉得无比的荒谬,但活生生的现实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也好……!”
“一切都已过去,也算是……解脱了!”
他微微展开了笑颜,嘴角翘起,眼里如刀般锋锐的光芒敛去,便平静的如一泓秋水,那般的深邃,哪是一个十六岁地主家的傻儿子会有的神蕴。
这也是春秀觉得奇怪的地方。
春秀觉得少爷醒来就像变了一个人,当时少爷睁开眼的那一瞬间,春秀被那眼神生生的迫退三步,小心脏砰砰的直欲跳出。
那一刻,她感觉如坠冰窖。
那一刻,她甚至连呼吸都已停止。
如刀般的眼神向她劈来,落在了她的脖子上,然后消失不见。
她愕然的张开嘴,再看向躺在床上的傅小官时,那双眼睛已徐徐闭上,似乎……刚才那一切并未曾发生,只是自己担心少爷太过紧张了?
春秀端着一盆水从廊间走来,这两天少爷恢复了少许,那双眼睛再没有给她如刀般的感觉,只是经此一事,少爷似乎成熟了很多,令她微微感到有些陌生。
这不是她关心的事,只要少爷安好……那便一切都好。
……
水盆放在架子上,傅小官走了过来,伸手就从架子上取下了毛巾。
春秀愣了一下,小嘴儿微翕,“少爷……奴婢……”
“我自己来,谢谢!”
傅小官随意的说着,将毛巾放在盆里,便看见春秀那张小嘴儿张得愈发的大了。
他笑了笑,拧着毛巾洗了洗脸。
春秀的一双小手紧紧的拽着衣裙,她紧张的问道:“少爷,是不是奴婢哪里做得不好?”
“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我还不是很习惯。”
春秀没有听懂,少爷这一番简单的举动让她很不习惯,尤其是谢谢二字,令她陡然极有压力。
服侍了少爷足足十年,少爷的起居全是她一手操办,稍有不顺虽然不至于打骂,但给的脸色却少不了,今儿个少爷居然说出了谢谢,他是怎么了?
作为临江城首屈一指的大地主家的独苗少爷,傅小官这个名字很是响亮。
当然不是因为文采或者武功,而是傅少爷一掷千金的豪放,还有声色犬马的荒唐。
十二岁酗酒,十三岁上青楼,十四岁扬言要娶怡红楼的花魁樊朵儿,十六岁——就是两个月前,他带着一帮狐朋狗友在临江楼小聚,却没有料到大祸临头。
在临江城横着走的傅小官遇见了据说从京城来的户部尚书之女董书兰——当然,事发当时傅小官并不知道她是董书兰。
她穿着一袭白衣,围着一面纱巾,静静的坐在临江楼的临窗位置,面前煮着一壶茶,摆着两个杯,似乎在等人。
傅小官喝得正酣,忽有尿意,于是他起身走出了包间,一转头,就这样看见了董书兰。
这就要怪那一缕从窗外拂来的春风了。
天才,什么叫天才?对知识的接受能力比一般人强得多的。极品,什么是极品?比一般的好的多的就是极品了那么极品天才呢?当然是比天才好的多的天才了。异世界的大陆,风起云涌,强者为尊。血雨疆场,侠骨柔情。看猪脚如何用自己的天赋来览尽天下美女,争霸异世大陆,笑傲苍穹吧。...
有个白狐儿脸,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缺门牙老仆背剑匣。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有个骑熊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这个江湖,高人出行要注重出尘装扮,女侠行走江湖要注意培养人气,宗派要跟庙堂打好关系。而主角,则潇洒带刀,把江湖捅了一个通透。小二,上酒~...
哦,终于抓到你了,该死的蝇蛆。我举起手中白胖胖的蛆虫,对希尔瓦娜斯喊道。小希希,你看,我终于成功了!啪!希妹妹一巴掌拍在我的头上,怒吼道。该死的,不要在我面前做这么恶心的事情,还有,不要叫我小希希。好吧,这就是一个大傻帽追女神的故事。(作者已有大量存稿,请放心阅读,另外,本书一天两更,分别是中午12点和晚上20点,不断更,成绩好会爆发,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
一场阴谋,他救了她,也将她吃干抹净!她成为他眼中必得的猎物,想脱离我的控制?他勾起嘴角,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征服与反征服,她步步为营,却总逃不过他的手掌心。想让我臣服?来啊!她高傲的扬起下巴。放肆的角逐,她带球逃离走的潇洒,身边的男人接二连三的萦绕,于是,某月黑风高夜,腹黑总裁带人扛走小奶包,不怕大的不上钩。我不要妹妹!不想找个人替你背黑锅?老天,又要重温当年悲剧?!也许爱你的人有很多,但能陪你回家的,只有我。(PS如果看了本书没有爱上男主,尽可砸我西瓜皮!超强总裁绝不狗血烂梗!)...
陆熙第一次看见项辰远的时候,就觉得这男人光芒太盛,耀眼。您好,我是天季的班主任,陆熙。陆...
她是北冥家不知几小姐,人太多,算不清,但生性懦弱,空有一身修为,因一次魔兽森林之行,摔下山坡,从此香消玉殒。她是现代雇佣兵的王牌杀手,铁血无情,却被同是雇佣兵的他所害。穿越而来,废材也张狂!超级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