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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的光头老板赠送的那杯麦酒,是叶白人生中第一次与酒接触,虽然他不知道如何分辨酒的优劣,不知道酿制的技术和工艺,更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嗜酒如命,为酒痴狂。
但这些“不知道”
都不影响他用酒来赚钱!
匆忙离开贫民窟赶到餐馆,一边跟光头老板闲聊一边下订单,购买食物之余更是重金买下一桶麦酒。
光头老板见叶白行动困难,处于好心,提议道:“要不我让人帮你送家吧?”
“有心了,但没问题的。”
叶白不想让任何人发现他与鬼子关系密切,拒绝了光头老板的帮忙。
花了一番功夫,叶白把自己累个半死才把麦酒扛回贫民窟,但一想到那闪亮的金币,疲劳不翼而飞。
通过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养活喜欢的人,养活喜欢的人的亲人,世上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你买这么多酒做什么?”
爱莎疑惑道。
叶白辛苦地把麦酒放下,回道:“当然是为了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这话勾起了爱莎的好奇心,静静地注视着叶白的一举一动,当看见他准备架起火堆的时候,主动提出帮忙。
“等我说点火再点火,柴薪很贵,不能有半点浪费。”
叶白提醒道。
“我知道了。”
等爱莎准备妥当的时候,叶白给形象怪异的水壶装满了麦酒,架在柴堆上面,笨拙地点燃柴薪,开始加热。
“咦,意外清澈呢。”
叶白小心翼翼地收集蒸发出来的酒精,容器的液体相比起麦酒的颜色“干净”
了不少,想来是柴薪燃烧时起到了一个净化作用,某种程度上把掺杂在液体之中的瘴气净化掉。
爱莎从一旁探出脑袋看着杯子里散发着浓烈酒味的液体,赞叹道:“真的变清澈了啊!”
“小心放好,这东西很重要。”
叶白把杯子盖好交给爱莎保管,调侃道:“别贪嘴喝掉了哦。”
“才不会呢!”
爱莎娇嗔道。
玩笑结束,叶白继续投入到工作之中,赶在柴薪燃烧殆尽前勉强把一桶麦酒蒸馏过一遍,收集了五杯浓度高的蒸馏酒,接下来的工作是到挑选点好酒进行勾兑。
“大哥哥,你在做什么?”
懂事的尔莎知道叶白正在忙碌,因此才没像往事那般纠缠撒娇,乖巧地呆在一旁。
“哦,我在给这酒加工,让它变得好喝,让它卖得更贵!”
叶白挺起胸膛,自信说道:“等赚了钱,大哥哥给小尔莎买很多好吃的!”
相比叶白口中所谓好吃的,小女孩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保持着最大的好奇,自告奋勇地举起小手喊道:“酒?好喝不?尔莎想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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