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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纯先生,派蒙,我请你俩喝冰镇水果枫达,怎么样?”
丽雅看到街边的一个摊位,眼睛一亮。
“唔?枫达?”
派蒙还记得这款饮料,上次在望舒客栈请魈吃饭的时候,她尝过,喝完有一种想打嗝的感觉,很有意思。
“还是我请吧。”
王志纯打算掏兜,反正对他来说,弄钱是很容易的事情。
“欸欸欸,这回可是我带你俩玩,怎么好意思让你掏摩拉呢?”
丽雅阻拦道,然后踮起脚尖,扯过派蒙,对着二人附耳说道:“反正是从愚人众大使馆里捞的,不花白不花。”
“好家伙……”
派蒙没想到居然还有“热心人士”
的赞助呢,“愚人众不会找你麻烦吗?”
“嘻嘻,不怕,反正我每次只顺一点,细水长流!”
丽雅叉腰,“再说了,大使馆的人手脚就那么干净吗?我这叫顺手帮他们平账!”
王志纯无奈地摇摇头,“这种事对你还是太危险了一些,听说愚人众执行官【富人】是管账的,如果他闻着味来了,你可未必能躲得掉。”
“嗯,也不是不可能。”
丽雅端着下巴,“不过我每次也就弄个几千摩拉,这种程度的应该不至于引起注意。
好了,总之,我们暂且学习蒙德人的生活态度,‘今日的酒今日喝’,别管那些有的没的了。”
三个人一人端着一纸杯饮料,边走边喝。
“……那个叫宁碌的男的天天酗酒,前天她妻子直接杀到酒馆,拖着这家伙回去了。”
丽雅嬉皮笑脸地讲述自己做酒保期间的奇异见闻。
“天天喝酒?这人都不做什么正事的吗?”
派蒙瞪大眼睛,她和王志纯一直都很忙碌,所以对派蒙来说,确实很难想象居然有人能悠哉到天天酗酒的程度。
“嗨呀,这家伙家里还挺殷实的,据说投资了一些好买卖,所以也就不急着让他工作了呗。”
丽雅耸耸肩,“他妻子倒是很贤惠,老是拉着他,让他做点事,免得呆废了。”
“倒是一个好女人。
人天天吃喝玩乐,确实容易变成废人。”
王志纯点头,看来很欣赏宁碌的老婆的见地,“在我的家乡,我们这些大学生一毕业,有一个好做法就是先找个事做,免得长久不工作,丧失了那种心智和能力。”
“大学生?”
丽雅吸溜一口饮料,“和教令院那群毕业生差不多吗?”
“呃,从某种意义上看,大概差不多。”
王志纯比较了一下,“不过因为我的国家是全民义务教育,大学建设的比较多,所以大学生太多了点。
论珍稀程度,倒是远远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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