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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死最多的,就是那些,敢于一个人出门上路的傻大胆。
总有一些人胆子大,一根筋,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是不一样的,就往外跑,不跟商队,不跟镖队,就一个人走村窜乡,就是这些人,出去十个,能活着回来五个,就算好了。
这种事听多了,刘一夫顿时老实了。
出门干嘛?活着不好吗?
可……心仍有不甘啊。
就这么的,一过,就是四十多年。
平庸至极的刘一夫,连婚也未成。
一来是他心气高,虽然没有许仙的容貌,却有一颗想睡白娘子那种级数美女的心。
如此一来,自然是看不上普通的庸脂俗粉。
二来是他自己普通至极,也不是身家巨万的豪门巨富,真正级数的美人自也不可能看上他。
两厢一耽误,蹉跎至今。
他倒也不急,有事五姑娘,还不花钱,宁可单着,也绝不委屈了自己。
倒是在父母身故后,有了变故。
父母既去,那间小药铺也就经营不下去了。
既没有什么医术,也不勤快。
可不是难以维持么。
于是刘一夫转手了铺子,入手十二贯钱。
平素以写书赚钱。
只是混口温饱而已。
发不了财。
毕竟罗国可不讲什么专利版权的。
不过混迹街头,倒是让刘一夫听了个都市传说。
传说,在南都夜里,子时,临字巷十八号宅那儿,会有一间,名为有缘的书店,很是神秘。
有人夜里亲见,却不能入其内。
疑是仙家手笔。
说得人心痒痒。
到处都能听说仙家开门收徒。
可真就没有见过的。
那些传说中的仙人,偶有从天上下来,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你能听到很多起仙人的事,但你偏就看不到。
就好像刘一夫穿越前,总也听说这里死人,那里杀人的新闻,可他自己愣是一次死人,指死在他面前的,没有。
这让刘一夫好奇。
他问,什么人能在夜里撞见神秘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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