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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知道,漫性情难改,即便改了,方兰也毁了,变得不再是她了。
爱是自由的,被爱也一样自由。
陶唐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除了性格,年龄也是重要的因素,十五岁不是差距,按照印玉桃的法(当时她并非指方可而是讲她所带的学生),一代人的差距可不是十年二十年,是三五年!
几乎每届学生都有很大的不同。
十五年是几代?她所关注的,所喜欢的,所讨厌的,跟自己几无共同之处。
这可不是事。
如果在一张屋檐下生活,会发生多少矛盾?菩萨畏因,凡人畏果,陶唐自认自己总归是凡人,可没有那么多的耐性去哄自己年轻的夫人。
他无数次审视过自己,实际上很自私,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总是愿意按照自己的节奏去安排,去进行。
这个性格,怕是也难以改变。
最后就是他严重怀疑的事情了,方可不是爱他,而是崇拜他。
正是因为她时候在自己家所住的日子太久了,她弄混了爱与钦慕的区别。
夫妻间最美好最合理的关系是平等,失去平等,必然埋下隐患。
怎么服她呢?没错,她8岁了,应该谈婚论嫁了。
但在燕京,这个年龄其实不算什么。
她完全可以找到合适的爱情,幸福的归宿。
父母赞成也是自私,岳母赞成是出于对荷的关爱以及对自己的同情,其实也是自私。
方可的父母赞成是出于无奈——方可自就是任性的孩子。
他们都没有真正站在方可的立场上考虑,唯有自己是替她想的。
再过二十年,自己已经垂垂老矣,但方可仍精力充沛,充满活力。
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他严重怀疑。
很多年前读中国哲学史,很讥笑杨朱一派“拨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
的极端自私自利,跟主张“摩放踵以利天下”
的墨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后来发现,杨朱哲学所主张的极端自私自利,其实不尽然。
不让别人占便宜的另一面就是不沾别人的便宜。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主张当然不可取,也做不到。
但自私未必就伤害别人,兼爱也未必就惠及大众。
在感情问题上尤为如此。
我也没做错什么。
不是吗?我不能强加于别人,但别人也无权强加于我……
……
听见激烈的敲门声,叶媚从三楼楼梯对着面的值班室冲出来,看见一个高个子美女正在敲打陶唐的房门,“喂,你谁啊?人不在!”
叶媚叫喊道。
穿着陶唐衬衣和运动短裤的方可盯着叶媚,“你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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