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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方临早早起来,外间厨房却是已点了灯,有着人影,是方孙氏、田萱,她们放轻了动静在做饭,怕吵醒了父子俩。
“娘、萱姐,你们怎么不多睡会儿?我自己出去买点吃就行了。”
方临这么道。
“外面的东西不干净。
我儿,饭这就好了。”
方母说着,开始盛饭。
“是啊,临弟,也不麻烦的。”
田萱笑了笑,将一碗米汤、两个米团子端过来。
方临胸中涌起丝丝暖意,想到前世早起上学,不少人家父母都是懒得起来,让孩子不吃饭、或者对付些就去了,只有自家父母每日坚持早起,亲手做饭,这才让他后来肠胃、身体极好。
他吃着,忽然想起一件事,说道:“娘、萱姐,咱们这边和店里有些远,每天来去也麻烦,我还想着趁着下工时间学习识字,所以,打算旬日回来一次。”
方母沉默了下,才道:“行,我儿记得照顾好自己,每顿饭都得吃,店里的饭菜若是不好,就自己去外面吃些,不要舍不得花钱……”
她絮絮叨叨说着,哪都不放心,恨不得绑在儿子身上。
田萱没抢这个叮嘱的活儿,默默转身,取了两件换洗衣服,放在方临手边,好让他一会儿走时方便带上。
等吃过了饭,天色才将蒙蒙亮,方父听到动静也起来了,一家人将方临送出家门外,看着方临的身影直到消失不见,才转身回去。
……
轩墨斋,如往日一般上工,日复一日的平静。
今日午后,也没什么客人,成世亮、黄荻俩人歇着,困倦打着盹,柴一苇闲不住,到处走走扫扫。
方临则在看书,对记忆中的简体扭转成繁体,学习识字。
黄荻凑过来,或许是因为这两天关系熟络了些,劝说道:“临子,你不累么?歇歇吧!
咱们这个年纪,再识字也比不得那些从小读书的人,童生都难考哩!”
“多识些字,总有用的。”
方临这么道。
书肆的活计,体面,却也有苦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大富大贵不了,但也能在吃喝之外,存下些钱,较为安逸地活着。
这种安逸,自是好的,但同时,却也会一点点消磨去人的棱角、灵性,让人变成芸芸大千世界中再平凡不过的一员。
‘逆境中保持斗志难得,在安逸的环境中,保持斗志更难。
’方临时刻警醒自己,不忘初心,要在这個世界活着,带着珍视的人好好活着,而这份书肆工作,显然远远不够,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开始。
近两日,他从刘掌柜、欧夫子旁敲侧击打听中,确定了一个事实,大夏北方,辽东有鞑子,无疑自己猜测不错,这是一个类似明末的时空!
‘作为普通人,我并没有什么大志向,也没有那个能力,挽大厦之将倾,救黎民于水火,更不用说争霸天下,再造乾坤!
’
‘达者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在将来那个鞑子篡夺神器、山河破碎、神州泣血、苍生悲鸣的未来,我只想躲开,带着家人远远躲开,也就只有去往海外。
’
当然,这个时代,海外也不太平,只能说相对好些,要想活得好,有尊严,那必须掌握枪杆子!
所谓枪杆子,方临的理解中,就是人、武器:‘至少要组织数千上万人,作为心腹班底,再用洋人火器武装,到时,明面是上商团,暗地里却是武装商团,最好还能有海外基地、军工厂……可这一切,需要庞大的资源调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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