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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识字的诀窍(第1页)

心中虽然存疑,但苏全并不打算在现在这个场合追究,一则以他的年纪和身份与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子较真很失风度,二则刘老太爷既然已经认同,自已若是提出疑问,那么就算最后证明自已是对的,也一样等同于得罪了刘老太爷,他没那么傻。

不过话说回来,自已若是一点儿表示没有,在其他人眼中岂不会被视为这次交手又让袁朗占了上风?寿礼的问题不大,虽说书画同源,但终究还是有分别的,袁朗的寿联好评再高,也不表示自已的画会输给他,至于田庆友得到刘老太爷的喜欢,那也算不了什么,镇上的人有几个不知道田大义这个胖儿子是什么样子,靠呆笨卖萌得到喜爱那是杂耍班子小丑的才能,博人一笑而已,完全不值得夸耀。

但是,这个叫天天的小孩子就不同了,也不知道袁朗这老家伙走了什么狗屎运,捡到这么块宝,先不提父亲是所谓大周画坛圣手是真是假,只看刚才贺寿时的一连串动作以及同刘老太爷对答的过程来看,这个小孩子也的确是聪明过人——虽然没有袁朗那么久,但苏伍也是有着十几年教学经验的塾馆老师,小孩子聪不聪明,凭直觉就可以判断个八九不离十。

“呵呵,所谓虎父无犬子,难怪小小年纪就如此聪明,不过话说回来,你认得你刚才念的这几个字吗?”

苏全一合掌中折扇,笑着问道——以他多年来的教学经验,五六岁大的小孩子识字并不新鲜,但则才寿联中用到其中几个字却绝不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能学到的,他不能直接讲这个小孩子其实没有表面看起来那那么聪明(那样会显得他太没有气量),所以便旁敲侧击,表面是在关心询问,实则是让这个小孩子现出本来面目。

“认得出。”

谭晓天点头答道。

“什么?”

苏全神情一滞——这一点大出他的预料之外,目光不由自主的向袁朗望去,却发现对方的反应似乎也很意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为了夺得头彩,得到刘老太爷的欢心,袁朗想出献寿联时让两个小孩子大声念出的点子并不奇怪,但他有必要特意教这两个小孩子这十四个字吗?自已出面找碴儿的事儿是自已临时起意,袁朗再怎么老谋深算,也不可能料到这种情况。

况且,假如袁朗真的那样能掐会算,算到自已会鸡蛋里挑骨头,那他为什么要让田大义的儿子做帮手呢?以田庆友的智力,学会下联七个字恐怕没有两三天的时间很难办到吧?如果事实并非如此,岂不是说这个小孩子在吹牛皮吗?

苏全的观察并没有错,听到谭晓天的回答袁朗也是非常意外,今天上午,他只是教谭晓天把上联念了一遍,随后主要的精力便都用在田庆友身上,谭晓天在秋菊的教导下学过《百家姓》,认识上联七个字中的某几个倒不意外,但象‘稀’,‘尊’,‘寿’这几个字,是绝不可能教过的,然而谭晓天很坦然的回答‘认得出’,要是苏全打破砂锅问到底怎么办呢?

“呵呵,好,那我问你,这个字念什么?”

看到袁朗神情的变化,苏全确定自已的猜想没错,这个小孩子就是在逞能,心中暗自一喜——本来五六岁的小孩子不认识那些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但说认识却不是真的认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所谓有其师必有其徒,当弟子的爱吹牛,那老师呢?他意示接过寿联的下人将上联展开,潇洒的用折扇点着其中的一个字问道。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谭晓天身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出苏全此举是在暗中与袁朗较劲儿,大多还以为他是在逗小孩子玩儿。

“嗯.....,稀。”

谭晓天稍一迟疑便大声答道。

“哈,这孩子真聪明!

......”

赞叹声顿时四起,因为谭晓天居然答对了。

“呃.....,这个呢?”

苏全一愣,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连忙又指向另一个字,以确定对方是不是靠运气蒙的。

“尊。”

这一次谭晓天回答的更加干净利索。

赞叹声更加热闹,连苏全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孩子的表现绝不是靠蒙能蒙蒙出来的。

“袁老师,恭喜,能收下这么好的苗子,实在是让人羡慕呀。”

转身向袁朗拱手致意,苏全叹道——不管谭晓天是不是被袁朗‘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在接到刘府的请柬后突击教的,以五岁的年纪只花一天时间就记住这七个字也绝不是随便谁都能做到的......他是真的眼红呀!

“呵呵,谢谢,说起来我还糊涂着呢。”

袁朗拱手还礼,“天天,我上午只让你把上联背下,并没有教你联上的字,怎么你就认得了那些字?”

袁朗也很好奇的问道。

“呃......”

听了袁朗的话,大家也都是非常奇怪,以袁朗的性格,他说没有教过那就肯定没有教过,但谭晓天认得联上的字也是事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我是按着顺序读的呀,一共七个字,第一个字是‘从’,最后一个字是‘寿’,刚才苏老师指的是第四个字和第五个字,也就是‘稀’‘和尊’呀。”

谭晓天如实答道。

这个回答让苏全有种挨了当头一棍的感觉——原来这小子并不是真的认识那些字,而是依照自已指的字在寿联上的位置而答的,换言之,如果那个刘府下人把寿联只是展开一半,或许谭晓天的回答就是驴唇不对马嘴了。

“呃......,哈哈,原来是这样......,哈哈,真是个聪明孩子。”

明白了谭晓天回答正确的原因,众人哄然而笑,刘老太爷更是连连击掌,连声赞叹——说实话,如果谭晓天真的认识那七个字,他赞叹固然是赞叹,但也不会太过惊讶,终究仅仅七个字,死记硬背大半天的时间,大多数比较聪明的小孩子还是能做到的,但谭晓天却是另辟蹊径,想出用字的排列顺序方法认字,而这个方法显然不是袁朗所传授的,在刘老太爷眼里,这种举一反三的能力和意识远比认识多少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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