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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一边嘀嘀咕咕:“以前没钱也是抠,现在有钱还是抠,这个家伙一季度的红利比我三个月的零花钱多多了……”
简墨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去酒吧,说不好奇是假的。
以欧阳的身家和品位,去的酒吧档次也低不起来。
里面的环境和空气还算不错。
简墨选了个灯光看起来不是那么阴暗的地方做下来,两杯冰水立刻被身材姣好的女郎送上了上来。
冰块在透彻水晶杯中折射着七彩流光,配着身旁传来微媚而不讨厌的香水味和音乐声,立刻让他脑子里浮现“纸碎金迷”
四个字。
但如果让简墨选择的话,他还是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选一家古朴的院子,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下,藤椅一张,清茶一壶,好书一卷,半醒半睡地度过一日。
“不喜欢吗?”
欧阳眯起眼睛,有些揶揄地笑起来:“你到了这个年纪,好歹也该见识下这些场面了。”
说着,他故意伸手拉过刚刚为他们送水来的一位女郎,搂在怀里,在她的面颊上暧昧的亲了一下。
女郎笑得花枝乱颤。
这算什么场面?
简墨哭笑不得。
他已经过了靠模仿成人的行为来彰显“自己已经长大了”
的阶段,但却忘记了他周围的少年们还在躁动的青春期。
果然,欧阳开始嘲笑他了。
简墨突然有一种想摸摸他的头,说一声“乖,别二了”
的冲动,但想想还是忍住了,侧头彬彬有礼地对他身边站立的女郎道:“麻烦帮我拿菜单来。”
他可是肚子饿了。
女郎微笑离开,既未因为简墨冷淡的态度着恼,也不为他朋友对同伴的调戏而生气,不知道是训练有素,还是见多不怪了。
酒吧里不会有多少菜,但是一些糕点甜食,煎炸之类还是有的。
欧阳见简墨完全把酒吧当成了饭馆,鄙视地说了一句“牛嚼牡丹”
,然后就嫌弃的离开,到别的地方去搜索他喜欢的异性了。
一个小屁孩,装什么风流浪子,简墨心想,然后继续快乐地朵颐。
虽然小说里的主角去酒吧酒楼之类的一般都会发生点什么,比如英雄救美,比如结识隐士高人,比如痛打富二代之类。
但是身为一个写手,简墨非常清楚,要是现实里酒吧天天这么闹腾,谁还敢去哪里找乐子,那是找不自在。
之所以那么写,不过是为了情节需要。
身为一名写手的自己,显然不会有这种待遇,更不会有这种期待。
然而,他忽略了一点,今天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同行的还有一个虽然智商很高,情商也不算低,可是荷尔蒙还处于青春期飞扬的欧阳。
就在简墨正在感叹酒吧的小食水平到底不如正规餐厅的时候,突然就听见某处欧阳高声大吼:“我叫你放开她,听见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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