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天里,所有随行的人都战战兢兢,推脱着不敢近身伺候吴庆林,忧心自己会被他滔天的怒火殃及,稍有不慎,没有顺了这位的心意,下一秒换来的,便是一句,“处理了吧。”
虽然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然而,谁又不想好好活下去呢。
因此众人无奈地又扩大了搜寻范围,希望能够尽快带回林椿。
话说这边林椿搭上了商船,一路上见着来往的商船,富商巨贾,好不热闹。
说来林椿此时不过十六,原本是汴京城中娇养的贵女,从来不曾有如此流落江湖的时候。
因而纵使是家中突逢巨变,自己原本也是贪玩的性子,纵然整日里被嬷嬷提溜着学出规行矩步的模子,到底也脱不了孩童心性。
如今看到这满是瓷器的商船,一时新奇,不由得展露笑颜,拉住船上的婆子问道,“我们如今是要去哪里。”
说来林椿实在是匆忙,马匹换了钱财,又将带出的金银器物找人熔了,换成银两,忧心自己耽搁的行程太久,赶到渡口时,就只偷偷塞了一大包的碎银子到小伙计手里,居然在这样大的船上换来一个随船的机会。
婆子斜睨她一眼,放下手里的木盆,叉着腰道,“小姑娘出来见世面?”
林椿没想到自己的装扮如此容易识破,一时又羞又窘,红着脸,诺诺道,“是的。”
“我们这是走广州通海夷道。”撂下这一句话,婆子便又捧起菜蔬,趾高气扬地走了。
虽然在父亲的博物志中读过关于外番的许多,然百闻不如一见,林椿一时不知是忧是喜,此去远洋,必然能够摆脱吴狗,自然是极好……但是母亲仍不知去向,到底也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
想到这里,叹一口气,林椿暗暗思索父亲的旧部,想要找到一个可堪托付之人,然而,一个都没有。
有人高朋满座,鲜衣怒马;有人糟糠陋室,荼然疲役。
人生倒真是玄妙。
仰着头看向月亮,无边的河上,一弯新月朦胧,影影绰绰地,乍一看,倒像是满月。
林椿神思恍惚时,听见一个小孩儿的声音,“姐姐,我饿了。”
低头,一个小萝卜头拽着她的衣袍,道,“好看的姐姐,我要吃东西。”林椿此时褪去了奔走时的伪装,虽然纤瘦了不少,但面色还是因为这几日的心宽好了许多,她无奈地扶额,心道,怎么一个二个都能看出自己是女子了。
“好啊,你要吃什么?”林椿蹲下来,摸了摸小萝卜头的发顶。
“烧鸡。”小萝卜头嵌着污泥的手在林椿的衣袍上拉出一道黑痕,林椿低头看了一眼,收回目光,却发现小萝卜头热缩着收起手,道,“我不是故意的,姐姐莫要打我。”
林椿一时哑然,越发放轻了语调,道,“不妨事。你不脏的,来,我们去吃烧鸡。”自然地拉起小萝卜头的手,要带他去厨房。
却发现拽不动,回头时,小萝卜头一双黑葡萄似的水灵灵,亮晶晶的黝黑眸子正对上林椿。
他笑着拉起林椿便要跨出船,林椿吓得赶忙要将他抱回来,小萝卜头从她怀里冒出头,指着烟雾里的另一艘船道,“姐姐人美心善,我很是喜欢你,想要请你去做客。”
林椿顺着他的手看去,船上的旗帜飘飘,上书四个大字——忘忧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