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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得得!
在一处空场子上,胭脂马奔腾起来,马蹄霍霍,发出清越有力的声响。
陈唐不懂相马,但他知道这匹坐骑,绝对属于良驹。就是未曾实验过,不知能否“日行千里,夜走八百”。但作为一匹马妖,如果无法比拟千里马的话,那也未免太逊了些。按道理,应该有过之而无不及。
随着伤势渐渐痊愈,此马的皮相也发生了变化,原本的枣红色,变得鲜艳生动。
陈唐很怀疑,要是继续这般进化下去,会不会成为一匹赤兔。
比起拉马车,胭脂马显然更喜欢被陈唐骑着驰骋。奔跑之际,发力起来,浑身出汗,对于体内伤势有一定的裨益。而牠更喜欢的是,讨得陈唐高兴了,会额外奖赏两鞭。
场子外,道人带着怪汉经过。毡帽之下,那怪汉眼勾勾地盯着胭脂马,目光中充满着对鲜美血食的渴望与炙热。
陈唐若有所觉,一勒马缰绳,让胭脂马的速度放缓下来。随即抬头,却只望见离去的两人背影。那身材高大的怪汉,一步步地走着,双肩一耸耸的,显得笨拙而僵硬。
其身上所穿的道袍,明显不合身。并非显小,反而显大,笼罩在身上,宽袍大帽,显得神秘。
记得以前看武侠,有一句行走江湖的诫言被反复提及,就是说不要轻易得罪“丐僧道,以及女人”。因为这些人,往往身怀技艺,手段厉害。
在客栈时候,陈唐就觉得道人有着古怪,不过感应之下,并未发现异常,心中琢磨着,对方或许只是路过。不过如今对方竟又出现在场边上,难免叫人生疑。
虽然道人带着怪汉,匆匆离开,但陈唐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提防,无心遛马了,吆喝一声,骑马返回客栈。
阿宝早等在门外,见到他回来,第一时间便上来牵马。
陈唐一个潇洒的动作,翻身下马,往马屁股上一拍,示意胭脂跟着阿宝回去后院马厩。他自己则上楼,洗脸洗手,准备吃饭。
一天的时光很快过去,在此期间,陈唐有意地隐在楼上,间或透过窗户观察,看那道人是否在附近徘徊出现。
县城没甚人气,特别是闹鬼事件出来后,更显冷清。来往的人少得可怜,其中并不见道人与怪汉的身影。两者似乎已经离开,可能在城中的别处,也有可能已经出城而去。
“多心了吗?”
陈唐心中暗道一声。
由于事先预定好,今天晚餐有鸡吃。杀了一只老母鸡,老得没蛋生了的,下午就开始炖,到饭点的时候刚刚好。
饱餐一顿后,洗漱身子,就又到了红袖添香的读写时刻。
这个时间点,应该是苏菱最高兴的,觉得天地之间,黑夜茫茫,灯下只得自己与陈唐两人,温馨而暖和。
写完字后,苏菱回房歇息,陈唐则一如既往地做起周天运气功课,然后换上画皮衣装,背好剑匣,吹熄了灯火。
但他并没有马上跃下楼去,而是特意留在窗前,安静等待。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外面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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