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的虚拟社区拥有者99网络科技公司,准备将腾讯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侵犯了‘我的世界’及‘麦麦空间’的知识产权。
99表示,对方新推出的QQ空间,在页面布局、操作方式、功能设计等诸多方面,与‘我的世界’及‘麦麦空间’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99要求腾讯立即停止运营QQ空间,公开道歉并赔偿1元!”
“……”
看完新闻,许良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不按套路啊!
互联网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故,你艹我我艹你不是常事么,哪有真起诉的啊?
而且反应还这么快,我刚推出一个礼拜,你特娘就起诉?若非不合逻辑,许良真以为99专门在盯着自己呢!
“这,这……”
许良顿了顿,道:“这事只能交给公关部和法务部处理了,我们要搞QQ空间,,上头可是一致同意的,不能由我们背锅。”
事情迅速转到那两个部门,第一反应是先私下沟通,99非常强硬:要么满足条件,要么对簿公堂。
QQ还怕是虚张声势,多番打探,知道99真的递交了诉状。
淦啊!有梯子的书友加电报书友圈@shuyouquan看最新章节。
这边都蒙了,没见过这么莽的?就算你起诉,你能打赢???
QQ措手不及,仓促应对,一边准备资料上法庭,一边开始公关,发了个中规中矩的通稿,大意是:
“QQ空间是自主研发,不存在实质性相似的问题,抄袭根本没有根据,因为操作方式和创意是可以互相借鉴的云云……”
他们以为这就完了,战场在法庭上。
也亏得这年头的互联网环境较为单纯,还不像后世那种喧嚣的乌烟瘴气,但姚远习惯啊,不仅习惯还擅长,这件事的战场可不在法庭,直接把对方拉到自己最喜欢的赛道:
网暴企鹅!
“瞎子都能看出来,这个什么QQ空间跟麦窝社区简直一模一样!而这种模式也是麦麦先搞出来的,才短短几个月,QQ就写轮眼(火影动画版已经传到国内)了?”
“你要这么说,我还说麦麦抄袭QQ呢?”
“放你娘的屁!QQ本身也是抄ICQ的,现在即时通讯软件这么多,早就成熟产业了,不存在谁抄谁。”
“我证明,QQ这家伙是惯犯,我一直玩《泡泡堂》,结果去年出来个《QQ堂》,一帮玩QQ的**崽子硬说《泡泡堂》是抄的,妈的给我气的不行!”
“同感,玩QQ的太低龄化了,感觉没上过什么学。”
QQ用户多,麦窝用户也多,俩家掐起来,有的看戏,有的帮腔。99的水军混在里面,东搞西搞,各种带节奏。
直指两个痛处:低龄化的lowB!抄袭是惯犯!
现在是国内网络营销刚起步的时候,谁像姚远,早早让刘薇薇养了一批水军,还有不少大手子,文采飞扬那种。
于是乎,很快出现了这样一篇雄文,被各大平台转载,点击量暴涨:
“软银的孙正义提出过一个时间机器理论:
美国、日本、中国这些国家的IT行业发展阶段不同,那就先在比较发达的美国开展业务,成熟了之后再到不发达的国家,把之前做过的事情重新做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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